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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江市督局市管罚处字〔2018〕3180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085.50元;2.罚款人民币65000.00元;3.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28
    决定机关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裕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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