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西市管处字【2017】3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润泽通”牌,规格:-30号乙二醇型4L/桶,生产日期:2016年9月18日批次生产的桶装防冻液。2、没收未销售库存的25箱(150桶)“润泽通”牌,规格为-30号乙二醇型4L/桶,生产日期:2016年9月18日批次生产的桶装防冻液。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30 |
决定机关 | 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唐仲来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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