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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云-06)应急罚〔202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1年03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我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2021年04月12日前整改完毕。2021年04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复查,你单位已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证据有:《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穗云-06)应急责改〔2021〕455号)、《整改复查意见书》((穗云-06)应急复查〔2021〕476号)、询问笔录等资料)。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6
    决定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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