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泰高新(消)行罚决字〔2021〕0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江苏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11 |
决定机关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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