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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未按规定支付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5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