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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4328
    违法行为类型 01
    行政处罚内容 本机关2021年07月07日查明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你于2021年07月06日对麻醉药品处方未及时进行专册登记和保存。上述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为证。上述行违反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7
    决定机关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