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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株(市监)行罚字[1-2019]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或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比例不恰当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4
    决定机关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黄志恒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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