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区)市监(价)罚决〔2019〕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存在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当事人在2019年3月28日销售“华为荣耀8X手机”的违法所得1899元。2.罚款人民币伍仟陆佰玖拾柒元整(¥5697.00),以上1、2项共计人民币柒仟伍佰玖拾陆元整(¥7596.00),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04 |
决定机关 |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新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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