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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保处〔2020〕13060620000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2280万元,罚款5.77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5
    决定机关 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康永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