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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市监(广)处〔2019〕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10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0
    决定机关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黄晓瓶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