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穗交运罚〔2021〕GY202103240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12月08日 03时13分,你(单位)使用粤C33995,皖M52M5挂车辆运载货物,行经广州沙湾大桥(上行)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6240kg,轴数为6轴,超限724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5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4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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