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赤右市监行罚字(2018)1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ACS-30电子计价秤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当事人没能提供该ACS-30电子计价秤的相关部门的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者在计量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08 |
决定机关 | 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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