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巴楚税罚〔2019〕84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纳税人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所属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31日未抄报税;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5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