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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环〔兰山〕罚字〔2020〕22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6
    决定机关 临沂市兰山区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