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豫济交执罚(2022)000467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济源谊轩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处10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09 |
决定机关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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