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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人社罚决字﹝20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以押金的名义向职工金海雷收取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2
    决定机关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