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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中工商横栏处字(2017)第D2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登记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中山市横栏镇新敬兴饼家等1318户个体工商户(详见《吊销个体户名单》)的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9
    决定机关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毕葵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