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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益丰灯芯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志刚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650093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2)芝民劳初字第53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3)芝执字第0015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2013-01-21
    发布日期 2015-06-0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支付待岗生活费13622元。2、支付医疗费14003.67元、丧葬费1000元、一次性救济费30614元。3、支付孙梦圆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贴1800元4、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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