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浮)安监罚当【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隐患未整改到位
    行政处罚内容 在该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作业人员施翔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且未持电焊作业正正在现场作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2
    决定机关 浮梁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贵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