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舞环罚决字〔2019〕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1、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拾叁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7 |
决定机关 | 舞钢市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