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长芙国税 罚 〔2018〕 73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8
    决定机关 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五一中路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