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再遇安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640100MA****W74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11326号 |
案号 | (2020)宁0104执813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宁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朱文军与被告宁夏再遇安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4日签订的《房屋托管合同》; 二、被告西安再寓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宁夏再遇安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前向原告朱文军返还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美华家园1号楼1202室房屋; 三、被告西安再寓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宁夏再遇安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向原告朱文军支付租金8000元(截止2021年1月27日)、采暖费1307元(2019年度)、物业电梯费460元,合计9767元。该款由二被告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24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24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24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付清余款2567元。如二被告任意一期逾期支付,原告朱文军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25元,由二被告负担,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朱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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