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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市监处〔2020〕4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上述艺光消防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0只。 二、处罚款人民币288元整(贰佰捌拾捌元整)。 三、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元整(贰元整)。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90元整(贰佰玖拾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8
    决定机关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