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清)应急罚〔2021〕5号;(清)应急罚〔202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广东保冠家具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法定代表人颜保全处以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01 |
决定机关 |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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