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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虞市监案字〔2019〕5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的898箱零4瓶计7188瓶黄酒;2、罚款1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2
    决定机关 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