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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消)行罚决字〔2020〕00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8月24日,我支队执法人员王波、程翔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的北京锦绣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商务在线楼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商务在线楼地下一层市场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份、《询问笔录》1份、执法音视频等证据证实。现查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北京锦绣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商务在线楼地下一层市场,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6
    决定机关 海淀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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