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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双超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应超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108698-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浙0784民初6658号
    案号 (2018)浙0784执309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永康法院
    执行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6-25
    发布日期 2018-07-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浙江双超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225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及律师代理费8500元;由被执行人金华稳达利工艺有限公司、徐精谓、应苏姬、应超杰、应巧华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案件受理费171385元在最高本金余额25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被执行人万年县正能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案件受理费68554元在最高本金余额10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执行人浙江裕凯隆户外家具有限公司、被告徐林足、被告吕笑吹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案件受理费102831元在最高本金余额15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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