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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塔地环和罚决﹝2021﹞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6
    决定机关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