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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滇)煤安监 曲罚〔2018〕(33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主斜井掘进工作面通讯声光信号器有1个进线嘴接入的电缆芯线裸露;主斜井掘进工作面KBZ-400/660V型耙装机馈电开关的防爆结合面有1个螺栓未垫弹簧垫;风井有1个BHD2-200-3T矿用隔爆型低压电缆接线盒的防爆结合面有8个螺栓未垫弹簧垫。2、主斜井掘进工作面和副斜井掘进工作面未安设供水施救装置;随着风井掘进工作面的推进,煤矿将风井掘进工作面安设的压风自救装置和供水施救装置调整至风井掘进工作面以北20m处,但压风自救装置和供水施救装置未连接供风管和供水管等共计7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2
    决定机关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