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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德市监处字〔2020〕3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30
    决定机关 德清县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