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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公(消)行罚决字〔2019〕00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温州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温州经济开发区雁荡东路166号由温州市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浙江凌志锁业有限公司拆扩建工程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决定给予温州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龙湾农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单位编码:010400;项目编码:4430502)。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龙湾区分局 2019年4月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5
    决定机关 龙湾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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