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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港政罚〔2021〕31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2月20日9时25分,浙江省海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人员查苏生(执法证号:33045256)、濮潇斐(执法证号:33043193)在海宁上运物流有限公司码头执法检查时,发现大量黄沙直接堆放在该码头上,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防治黄沙产生的扬尘污染。执法人员要求海宁上运物流有限公司码头负责人到海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许村分队接受进一步调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4
    决定机关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