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南城)应急加罚〔2022〕安办-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于2021年10月9日发出(东南城)应急罚〔2021〕应急-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东莞市金仙峰实业有限公司罚款叁万元整(大写),要求于2021年10月24日前履行。经催告,截至2022年1月12日仍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12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