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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高新(滨)市管罚处字〔2018〕110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20
    决定机关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许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