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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临市监罚处〔2021〕1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带衣腰果70罐、夏威夷果31罐、琥珀核桃仁105罐,共计206罐,处罚款300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8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帅润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