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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常新西)应急罚〔2021〕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常州市耐力工具厂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8
    决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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