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番关缉违字〔2020〕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科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2
    决定机关 广州海关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