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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第2120195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处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2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5
    决定机关 长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