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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善公(罗)行罚决字[2020]002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嘉兴游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嘉兴游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上线原始传奇:送屠龙APP后接入互联网使用,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于2020年5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浙江游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浙江游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5
    决定机关 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罗星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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