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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市环袍罚字〔2017〕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市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绍兴市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00000014378组织机构代码:78293080-X法定代表人:胡越地址:绍兴袍江工业区斗门镇荷湖村经我局调查核实,2016年10月26日,绍兴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绍兴市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2016年第4季度废水省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在你公司纳管口采取废水水样,该废水水样经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分析氨氮为48mg/l,超过国家规定的纳管污水排放标准,你公司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我局于2017年1月10日立案调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0
    决定机关 市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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