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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地稽处字[2017]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期据实申报缴纳税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17
    决定机关 洪湖市地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