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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食药监(健)罚决〔201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与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保健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生产经营与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保健食品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21
    决定机关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卞卫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