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屹峰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28174****037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7民终3901号 |
案号 | (2020)鲁0791执48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4-30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山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鲁0791民初585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江苏屹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偿还被上诉人王爱华借款本金1882645.78元及截至2016年5月16日的利息154947.83元(自2016年5月17日起至借款偿还之日的利息,按本金1882645.78元、月利率2%计算)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12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被上诉人王爱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472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上诉人江苏屹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6465元,被上诉人王爱华负担13255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34720元,由上诉人江苏屹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1465元,被上诉人王爱华负担132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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