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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综执(钱)罚字〔2019〕第1302011911140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0月24日15时,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杨中队队员对杭州钱塘新区18号大街与23号大街交叉口世茂峻景湾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9号楼下面一黄色的其他垃圾桶内投放有易腐垃圾(玉米棒)。经查,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为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属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4
    决定机关 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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