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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市监处〔2021〕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没有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格和有效期限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贰仟伍佰元(25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8
    决定机关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纪建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