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龙市监处〔2021〕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没有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格和有效期限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贰仟伍佰元(25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8 |
决定机关 |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纪建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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