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110MA****6L2F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10民初6417号 |
| 案号 | (2019)黑0110执3374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19-10-24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黑龙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韩晓彤、赵航人民币40000元,于2019年7月26日之前返还20000元,余款20000元于同年8月26日之前返还。 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925元(原告已预交),本院予以减半收取462.50元,由被告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保全费4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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