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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191805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延锋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违反了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8年11月2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花路200号3幢实施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营业执照、委托书、危废管理计划备案表及身份证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的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3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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