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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铜住建罚字[2020]第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2、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8
    决定机关 徐州市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