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忻银监罚决字〔201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对偏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40万元,对刘建文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宫国祥警告、对吕炎冰警告、对贾吉升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17
    决定机关 忻州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建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