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抚顺百思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晓红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948193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辽0102民初9566号
    案号 (2017)辽0102执31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1-06
    发布日期 2018-04-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赵晓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曹玉喜欠款2900万元; 二、被告抚顺百思商贸有限公司对被告赵晓红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若被告赵晓红、抚顺百思商贸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4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赵晓红负担。
    vip